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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歲老人96小時注射35支抗生素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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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作者 :BYB.cn 日期:2012-3-10 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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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7日,泰州市中醫院以書面形式向泰州市衛生局匯報情況,稱整個治療過程中并無原則性、重大過錯,認為病人死亡原因是年老體虛、肺部感染嚴重、心功能不全以及全身多臟器衰竭,由于患者家屬不懂醫學常識提出過高要求導致協調解決失敗,建議家屬進行司法鑒定或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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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泰州中醫院醫務處處長潘先生再次向記者表達了同樣的意見:“患者家屬索要一萬元的賠償,這個價格太高了。”他表示,雖然院方認為在這件事上并無過錯,但從化解矛盾的角度出發,愿意減免患者1000~2000元的治療費用。他明確表示,患者死亡就是年齡、感染和病理的原因,跟抗生素使用沒有多大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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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家說法:氨曲南一天最多用8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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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用于極危重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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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一位臨床專家聽到記者的轉述后認為:首先,氨曲南這種藥在臨床上使用時,對老人尤其需要謹慎,把握好量,輸液的時候滴速要慢,否則老人心臟吃不消;其次,氨曲南在臨床上一天最大劑量是8克,也就是16支,但這樣的情況比較少,用于極危重病人,一般病人一天2克,也就是4支左右;第三,將兩種抗生素一起用,一般是病情較為緊急及病情較重的時候才會這樣。由于不清楚老人當時的狀況,所以不太好判斷第一天的聯合用藥是否就是濫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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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一家三級甲等醫院的藥劑專家說,第一,對于家屬所說的呋寨米和氨曲南抗生素不能合用的說法,有一個簡單的方法判斷,就是查一下藥品說明書,如果藥品說明書上有禁忌,那是絕對不能用的;第二,氨曲南不是一線藥物,就好比打仗,一線藥物都是頭孢等藥物,氨曲南是最后的絕招,在其他抗生素都醫治無效的情況下才會使用這個藥物;第三,由于這個藥品不是一線藥,如果時間允許,是一定要做細菌培養的,這樣才能有針對性使用。如果病人病情不重,且時間來得及,但醫院不做細菌培養直接用,那就有濫用藥物的嫌疑;第四,老人的腎功能只有年輕人的一半左右,即使正常使用藥物,也有可能發生腎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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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起糾紛不管誰對誰錯,合理使用抗生素始終是一個普遍關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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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上最嚴格”規定 能否管住抗生素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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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在去年,江蘇省衛生廳就發布了號稱“史上最嚴格”的抗生素管理規范,要求三級醫院抗生素使用不得超過50種,對于存在抗菌藥物臨床不合理應用問題的醫師,將給予嚴懲。經過近半年的整治,南京一些三級醫院抗生素使用率最高下降了50%。但是,完全杜絕抗生素濫用尚需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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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規定很嚴格:濫用抗生素的醫生將被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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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衛生部決定2012年繼續深入開展全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衛生部制訂的活動方案顯示,三級綜合醫院抗菌藥物品種原則上不超過50種。同一通用名稱注射劑型和口服劑型各不超過2種,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藥理學特征的抗菌藥物不得重復采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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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介紹,在專項整治活動中進一步明確,對于存在抗菌藥物臨床不合理應用問題的醫師,衛生行政部門或醫療機構應當視情形依法依規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暫停處方權、取消處方權、降級使用、暫停執業、吊銷《醫師執業證書》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于存在抗菌藥物臨床不合理應用問題的科室,醫療機構應當視情形給予警告、限期整改;問題嚴重的,撤銷科室主任行政職務。對于存在抗菌藥物臨床不合理應用問題的醫療機構,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視情形給予警告、限期整改、通報批評處理;問題嚴重的,追究醫療機構負責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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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早在去年上半年,江蘇就開展了抗生素使用專項整治行動,三級醫院、二級醫院抗菌藥物品種一般分別控制在50種、35種以內;二三級醫院同一通用名稱注射劑型和口服劑型各控制在2種以內,處方組成類同的復方制劑控制在1~2種;二三級醫院三代及四代頭孢菌素(含復方制劑)類抗菌藥物口服劑型不超過5個品規,注射劑型不超過8個品規;碳青霉烯類抗菌藥物注射劑型不超過3個品規,氟喹諾酮類抗菌藥物口服劑型和注射劑型各不超過4個品規,深部抗真菌類抗菌藥物的品種不超過5個品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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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介紹,目前全國大醫院的抗生素使用率普遍在60%以上,而一些技術水平不高、無醫療特色的中小醫院甚至高達70%以上。根據衛生部的調研結果,目前我國醫療機構使用的抗菌藥物有150~160種,但有些是國外早就淘汰的品種,根本不符合安全、有效、經濟的藥物遴選原則。據了解,我國現有喹諾酮類抗菌藥18種,而很多國家只要6種就可以滿足臨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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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一家醫院院長透露,去年整治之前,大部分醫院抗菌藥物是超過50種的,有的甚至達到100種,而高級抗生素品種更多。實行規定后,有的醫院的高級抗生素要砍掉一半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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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能管得住?以藥養醫模式不除,藥品濫用難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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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江蘇省衛生界一位專家介紹,從規定上來說,是歷史上最嚴格的,已經細致到最大化了。但是不是有這個規定后,醫院就不存在濫用抗生素的問題了?專家謹慎地表示,也沒有那么容易。“其實以往也有不少類似的規定,早在教科書上就規定好了,什么情況下使用什么樣的抗生素。問題是,專業人士一眼就看明白的事情,臨床上卻一直沒有管理好,確實是值得深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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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家說,在公立醫院的經費當中,政府撥款所占比例不高。和國外“以技養醫”不同,我國醫院的掛號費等體現醫生技術的收費很低,難以支撐起醫院的運行。因此,藥品銷售成為當下醫院重要的利潤來源,這種“以藥養醫”的模式,導致醫療機構滋生了“多開藥、開貴藥”的利益沖動。如果規定僅僅是限制醫療機構獲得利益,而不是給出替代方案的話,那么醫療機構也會有應對方法。“比如有的不需要服抗生素的患者,醫生給開了,而且選擇最貴的開了,從規定上說,品種在規定范圍內,又不是開很多種,看似不違反規定,實際上損害患者利益。有的患者只需要一天抗生素的量,卻開了三天的量。這些現象,一紙規定很難管住。甚至還會出現另外一種現象,醫院抗生素使用量是下降了,但其他藥使用量上去了,檢查費也上去了。按下葫蘆浮起瓢,大型公立醫院兩三千職工,龐大的開支不會因為一紙規定的出臺就減小了,之間的矛盾如何解決,也確實給管理者出了一道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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