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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患者切肺死后竟未發現癌細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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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作者 :BYB.cn 日期:2012-5-29 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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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屬認為,李康所在的北京胸科醫院也難逃干系。在姚鳳柏的住院病歷中,有北京胸科醫院蓋章及李康簽字的會診邀請單。姚鳳柏家屬的代理律師說,根據有關規定,北京胸科醫院在接到第一醫院的會診邀請時,應當審查邀請方是否具備相應的診療科目及相應資質,并審查邀請方是否具備相應醫療救治條件。而北京胸科醫院沒有履行上述審查義務,放任李康到不具備心胸外科診療科目和實施肺切除手術資質,以及不具備相應醫療救治條件的第一醫院實施會診手術,并最終造成姚鳳柏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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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北京胸科醫院還負有對外出會診醫師進行嚴格管理的職責。但該醫院卻放任李康外出會診,李康向患者索要巨額“勞務費”,并嚴重違反會診義務,在患者術后未脫離危險的情況下擅離職守,最終導致姚鳳柏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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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的妻兒稱,該醫院嚴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和李康一樣構成了違法侵權,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他們要求該醫院及外科醫生李康連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83.6萬余元,其中包括20萬元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并承擔此案的訴訟費和鑒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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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醫院對記者不做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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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州法院立案后,于近日進行了第一次開庭,對雙方的訴訟主體資格進行審查。庭審中,北京胸科醫院和李康提出,他們不是本案的適格當事人,不應成為本案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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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周五記者致電北京胸科醫院,該院宣傳辦公室負責人表示,沒有聽說過此事,并拒絕了采訪要求。記者試圖采訪當事醫生李康,但多次聯系未果。宣傳辦公室則稱,采訪醫生須經其同意,但他們目前不能幫助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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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代理律師說,等此案進入正式審理程序后,他們會考慮追加第一醫院和從中牽線的醫生作為被告。記者查詢發現,李康是北京胸科醫院胸外二科的副主任醫師,兼任中國抗癌協會食管癌專業委員會委員。北京胸科醫院公開資料顯示,李康在胸外科工作已近20年,專長“淋巴結病鑒別診斷、胸部腫瘤診斷及外科診治”,在胸部各種腫瘤及肺結核的外科治療中積累了相當經驗,參與胸科手術近2000例,主刀手術近1000例,其中重大疑難手術100余例,“取得了較好的效果,得到了業內專家及廣大患者的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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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胸科醫院一位員工告訴記者,一般情況下都是由外地醫院邀請該醫院的專家外出做手術時醫生才會前往,不會主動前去,而醫生出診前也會經過本院的同意和辦各種手續,以專家會診的形式前往。一般都是由當地醫院做完前期診斷和病理分析,只邀請大夫去做手術,不排除此事是因當地醫院診斷有誤所致。以前就曾有過邀請大夫會診,但當地醫院的病理分析沒有做好,大夫無法做手術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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