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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 王老吉加夏枯草再掀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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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作者 :BYB.cn 日期:2009-5-14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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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了解,夏枯草不是《食品衛生法》允許加入食品中的藥物,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名單’中,也沒有將夏枯草列為可作為食品的藥材。

  對于在產品中添加“夏枯草”是否違反《食品衛生法》及相關法律的爭議其實已經由來已久。近年來,已有多個消費者以此為由狀告王老吉違規添加“夏枯草”的案例已經屢見不鮮。不過王老吉都以2005年衛生部衛監督發(2005)169號《關于王老吉涼茶有關問題的批復》作為“免死金牌”。

  該批復同意了《關于普通食品添加夏枯草有關問題的請示》,其內容為“在食品衛生法生效以前,傳統上把藥物作為添加成分加入,不宣傳療效并有30年以上連續生產歷史的定型包裝食品品種,可以經售。”按照該請示的內容,王老吉涼茶開始于1828年,已經有100多年的歷史,所以該飲料中添加夏枯草,沒有違法。

  盡管如此,從今年6月1日實施的《食品安全法》對王老吉來說又是另一重困難。食品生產經營者在食品中添加藥品,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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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枯草目前并不在國家允許添加在食品中的藥食同源的藥材名單中,這是否意味著從6月1日《食品安全法》正式實施后,如果王老吉再添加夏枯草,就是違法呢?《關于普通食品添加夏枯草有關問題的請示》這一“免死金牌”能管用么?

  “與《食品安全法》進行對照,顯然與2005年王老吉所拿到的《批示》自相矛盾,”廣東某著名涼茶連鎖負責人在接受信息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要解決爭議,《食品安全法》應該出臺細則解釋像夏枯草這樣一些非藥食同源的但沿用了幾十年的原料是否能繼續用到食品中去,或由衛生部出臺細則對與夏枯草有同等爭議的原料在食品中的使用作進一步的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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