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診癌放療35次轉院后發現誤疹

診斷為“惡性腫瘤”治療63天花了9萬多元
石先生是寧夏固原人,從去年9月起,因感覺腹部不舒服,在當地醫院沒查出結果。2013年10月8日,石先生來到西安,在三二三醫院檢查后,10月9日,醫院以腹腔惡性腫瘤讓他在綜合內科住院治療。經過檢查,石先生被診斷為腹腔惡性腫瘤、胸腔積液(右側、少量)、淋巴結繼發性惡性腫瘤和腹腔積液。從去年10月9日到去年12月10日,石先生共住院63天,放射治療35次,各項治療費用共93947.13元。
12月11日,石先生出院時的診斷仍為:腹腔惡性腫瘤、胸腔積液(右側、少量)、淋巴結繼發性惡性腫瘤和腹腔積液。出院醫囑中提到30天后入院進行化療。“當時醫院讓我立即化療,可我身體狀況不允許,才說好回家休息一段時間再化療。”石先生說。
其他五家醫院診斷均不是惡性腫瘤
出院后,石先生回家休養,可他總覺得有疑點。“惡性腫瘤就是癌癥,但醫院說不清到底是什么癌癥,我就想再到其他醫院看看。”
今年1月2日,石先生在唐都醫院住院檢查后,被診斷為腹膜結核、胸腔積液等病癥,并沒有惡性腫瘤。1月10日,石先生出院時,醫生建議盡快在結核病院就診,進行專科檢查及診斷性抗結核治療。
隨后,石先生回到寧夏,又在固原市原州區人民醫院、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四人民醫院、固原市中醫醫院進行檢查,這三家醫院的診斷結果均為結核病,未發現惡性腫瘤。今年5月,石先生又到西京醫院檢查,診斷結果同樣為腹腔結核。
自1月10日從唐都醫院出院后,石先生一直按腹腔結核病進行治療至今,病情明顯好轉。“醫生說我只需要口服藥物抗結核就會康復。”石先生說。
律師:若雙方無法達成一致可起訴
7月22日,病情好轉的石先生到三二三醫院協商賠償問題,但沒得到結果。“第二天我又去找他們,一個科室負責人說要我去做司法鑒定后再談,我手中的資料就能證明他們誤診,為什么還要做鑒定?”石先生說,“我要求醫院退還我的醫藥費,并賠償相關經濟損失”。
三二三醫院宣傳中心一名工作人員說,目前他們對此事正在調查,調查結果出來后醫院會告知患者,如果無法與患者達成一致,就只能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陜西嵐光律師事務所首鋼云律師說,遇到此類問題,患者可向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提出鑒定,一旦委員會認定這是一起醫療事故,患者就可以向醫院協商賠償問題,這包括治療期間產生的治療費、因此產生的交通費、后續治療費和精神損失等方面。如果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患者可通過衛生部門或向法院起訴維權。
- [事件]“先菜后飯”并非人人適合04-11
- [事件]蔬菜里的補鈣高手04-11
- [事件]豆豉是天然味精04-11
- [事件]孩子五歲時最挑食04-10
- [事件]氣血不足春季多外出04-10
- [事件]一塊肌肉牽出五官病04-10
- [事件]素食者留神抑郁風險04-09
- [事件]辦公室21℃效率最高04-09
- [事件]“先菜后飯”并非人人適合04-11
- [事件]蔬菜里的補鈣高手04-11
- [事件]豆豉是天然味精04-11
- [事件]孩子五歲時最挑食04-10
- [事件]氣血不足春季多外出04-10
- [事件]一塊肌肉牽出五官病04-10
- [事件]素食者留神抑郁風險04-09
- [事件]辦公室21℃效率最高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