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啥說網絡藥店徘徊在"十字路口"

截至發稿時,全國已有12家網站經過藥監部門審批,獲得經營OTC藥品(非處方藥物)資質。它們背后,卻是8000余家黑藥店及淘寶、拍拍上難以計數的非法網店,“黑店”成為醫藥電子商務發展滯后的最大障礙。
“日常藥利潤偏低,平均約20%。不法網站主要依靠減肥、豐胸、性保健及疑難雜癥特效藥獲取暴利,這些往往是假藥的重災區”, 徐鋒華分析道。數據顯示,網絡售藥結構為常用藥(48.84%)、減肥產品(14.95%)、藥妝產品(14.32%)、保健品(12.5%),常用藥不到半數,更多的則是幾類暴利產品。由于12家合法網站以常用藥經營為主,這樣的行業數據從側面反映出黑藥店的猖獗。
黑藥店的“蓬勃發展”,源于行業暴利及監管乏力。
為何難以治本,其中包含深層原因——國家職能機構分權,難以統籌調配。在對網絡售藥行業的管理上,藥監局對藥品交易的主體、商品以及流程進行監管,工商局在接到消費者投訴時會進行相應的執法,工信部主要是對舉報非法信息的處理。“消費者發現一家非法網站,先要向工商局舉報,工商部門介入調查;然后是藥監局審核、公示;想封掉這個網站的話就要通過工信部、運營商。藥監局一家只能公示,對于網站又沒有執法權”,一位從業者如此表示。
另外,網絡渠道的特殊屬性也決定了醫藥電子商務短期間內難以發展壯大。“對醫藥行業來說,網絡只是渠道拓展的一種手段,更多地是作為補充形式存在”,成都軍區總醫院市場部主任張虎軍認為,網絡渠道特質決定了其難成主流,取代實體藥店更是天方夜譚。“網絡渠道僅適合經營OTC(Over The Counter,泛指非處方藥)及一些食品字號的保健品,處方藥、多數中藥并不適合。經營品種限制決定了網絡藥店只能作為附屬渠道”。
張虎軍介紹道,中藥、處方藥用藥量、用藥方法因人而異,不能概而論之,需遵醫師指導服用。“這些藥可不是看懂說明書就行的,不然要醫生干嗎?”處方藥的特殊性同樣是藥監部門禁止網絡銷售的原因——網絡購藥往往是個體行為,并無醫師指導,隨意服用處方藥、部分中藥易引發不良反應。
醫藥B2C行業的市場表現驗證了網絡渠道附屬論的正確性。上海藥房網位列醫藥B2C行業前三,年營業額約1000萬元,卻也只相當于“一家中等店面的銷量”。對于擁有幾十家門店、年營業額數億的上海藥房來說,實在不足以稱道。“現階段電子商務只能算是副業,同行們都沒有投入過多的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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