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合肥少女毀容案乃時代的悲劇

周巖,從她目前的傷勢來看,傷的最重的其實還不是臉,而是脖子和胸,因為當陶實施潑灑動作到點火這個片刻,周巖臉上的油會順著脖子往下流,恰巧脖子和胸成了點火之時油量聚集量最大的地方,再加周巖身上穿著衣服,因而造成了對其胸和脖子的深度燒傷。
周巖毀容前后對比圖
從照片上來看,她的右側臉受傷最嚴重,左側臉好得多,想必當時周巖是一種下意識側身躲閃的結果。右側臉可能有頭發覆蓋因而重傷了耳朵。比較幸運的是,她的眼睛沒有受到太大的損傷,這也是不幸之中的萬幸。鼻子和嘴也受傷不重。即使右耳損壞,但因頭發遮蓋,外形基本上不會受到太大的影響。
截止發稿時,警方已經對周巖的傷情做出了司法鑒定--重傷。(詳見本文最后)
我個人覺得,周巖的臉部恢復,要好于脖子和胸部,但就此次傷害案來看,即使她的容貌可以恢復到原來的80%,她的心里陰影將終身難以消失。面臨升學、就業、婚姻時,都會遇到極大的困難,精神的創傷,要遠遠高于身體的創傷。
陶汝坤,由于在犯罪時,沒有達到18歲,應屬于未成年人犯罪,換言之,他還是一個孩子,因此,他不會被判死刑,但是,10年以上應該是跑不掉的。即使出獄后,也沒有哪個女孩的家長敢把自己的孩子嫁給他,也沒有哪個企業敢錄用他,因此,他的人生悲劇其實也才剛剛開始。同樣,其家庭的悲劇也才剛剛開始。
寫到這里,讓我想起了去年8月在伊朗公布一起類似案件。2004年,一個名叫馬吉德·穆瓦赫迪的男生追求女生埃梅奈赫·巴赫拉米不成,于是心生怨恨,對其潑硫酸毀容,并導致其眼睛失明,被伊朗法院按伊斯蘭法律判處“以眼還眼”,即給罪犯每只眼里滴上五滴硫酸,但到執行的最后一刻,受害人放棄了此項殘忍的執行。(詳見下一頁)
此案最后結局如何,我們沒有得到進一步的資料,但是,男孩的母親,在行刑前,曾經打電話給女孩家長,要求保住他的眼睛,以后男孩將終生為女孩做事。
我們為什么要提及伊朗的此案,我們是想說明,與其給周巖再多的賠償,甚至讓陶汝坤在監獄里度過終身,還不如在陶汝坤服過一定的刑之后,法院應該判決他終身為周巖服務,以此來作為對周巖最好的補償。當然,能不能實施,就在于法律和人性的智慧了。
在文章的最后,我們呼吁全社會能正視我們面臨的問題,尤其是道德建設的缺失,放慢一下我們經濟成長的步伐,讓我的浮躁的心靈得以喘息,只有這樣,周家陶家的悲劇才會越來越少!
附:后兩頁,是本篇文章相關的背景資料,有興趣的網友可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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